关于申请201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
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、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,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水平及培养质量,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2016年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(含俄罗斯艺术艺术类项目)。该项目2016年网上受理及申请时间为3月20日-4月5日,学校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5日。有意向的师生请登录//0530e.cn/office/waishi/read.asp?id=2712查看项目介绍详情。
一、项目介绍
选拔对象 |
选派类别 |
选派专业 |
选拔方式 |
资助内容 |
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 |
访问学者(博士后)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|
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、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 |
个人申请 单位推荐 专家评审 择优录取 |
一次国际往返国际旅费、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、对部分攻读博士/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|
国内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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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|
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本科插班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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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应届本科/硕士毕业生、硕士/博士一年级在读人员 |
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|
二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入方式:
www.csc.edu.cn——>出国留学——>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——>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
三、申请流程
1. 对外联系留学单位(邀请信/入学通知书应包含:个人信息、留学身份、留学起止时间、学习/研修计划、学费情况等)
2. 准备外语(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外语必须达到合格条件,访问学者类申请人申请时外语达到合格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)
3. 咨询外事处,登录外事处-海外留学专栏查看项目介绍。
4. 教师到外事处网站(//0530e.cn/office/waishi/read.asp?id=2712)下载附件3《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(教师版)》2份由所在院系、人事处、外事处、院长签字盖章后分别交至外事处、人事处。学生下载附件4《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(学生版)》2份由所在院系、教务处/研究生处、外事处、院长签字盖章后分别交教务处/研究生处、外事处。
4. 网上报名,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并交纸质版给外事处。
5. 外事处提交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6.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。
7. 5月份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。
外事处
2016年2月29日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
邮编:610021
电话:028-85430202
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
邮编:610500
电话:028-89390026